错误。
天地之间,真正的错误,只有一种。
那就是,在法理的角度上,属于错误。
在情理的角度上,亦是属于错误!
这便是绝对的错误。
同样,在法理的角度上正确,在情理的角度上,亦是正确,那便是绝对的正确。
这就是天规和信义的互补,是法理与情理之间的互补。
就如季汉的君臣,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合时宜,他们的坚持,更是与这乱世的基调,截然相反——可偏偏,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在契合天地之法理的同时,也契合天地之情理。
那么,以此为根本,那所谓的大义小义之分,便全都成为了无意义的诡辩。
就如此时曹氏的言语。
至于说天命是否属汉……至于说此时,三兴大汉过后,汉统是否永恒……这些问题,敖丙并不关心。
凡人,从来都是擅长于反抗的。
在凡人的眼中,没有什么东西有着永恒不退的神圣。
光武之所以能复兴,不是因为他所秉承的汉的余泽,而是因为他得人心,他羽翼之下的百姓,过得更好。
就如而今的刘玄德,能逆势而起铸就季汉,亦不是因为他有汉的余泽,而是因为他得人心!
若是汉的余泽有用的话,刘玄德又何必要一路流淌,到赤壁的鏖战过后,才建立起自己的基业呢?
至于说天命……
黄天起后,张角以大罗的姿态,斩断汉的国运,使得汉的天命崩溃——在那过后,新朝取代故汉,便已经事成定局。
可是,在诸侯的乱战之间所角逐出来的三个诸侯——一个摆明了不愿意争夺天下的孙吴,以及一个被天命所‘放弃’的季汉……
这样的情况下,‘天命’唯一的选择,便只剩下曹魏。
可现在,曹魏的‘天命’却并不曾落下。
那‘天命’,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都不愿意落到曹魏的身上,这还不能证明什么吗?
“天命,本来是弃炎汉而落于曹魏,以此终结乱世。”
“奈何,天命不仅仅是天命,更是人心。”
“曹魏用自己的屠戮,断绝了还不能落下的天命,使得曹魏被天命所弃。”
“而原本已经尽失人心,以至于天命断绝的汉,却因为曹氏的屠戮,因为刘氏的赤诚仁德,重新向季汉流转。”
敖丙言语平静,神色从容。
隔着无穷遥远的距离,纵然是他作为大罗,都无法从元天当中,俯瞰盘天,见到盘天当中,天数的流转。
但以他对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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