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是说给自己听。
直到那种朦胧如迷雾混沌的感觉褪去,完全醒来,天也大敞光亮。
林煜撑着手在台子上喝了一杯温水,厨房后面有一课高大葱绿的杨树,在二楼只能看到下端,几片被细雨打得光亮,它的经脉和梧桐几分相像,他盯着外面几片叶子发了好一会呆,没意识地把杯子被放到桌面发出的“哐”一声才把他拉回神。
这是六六走后第二个月,四月天。
谷雨天,雨生百谷。家中恢复早些年的寂静,跟着寂静下来的还有林煜的心。
他细细密密泡在这种感觉中,也渐渐习惯恢复早前的生活,不是完全复刻,那些思念旁生枝叶,又一根根扎进他心那片窄窄的土地,再疯长。
林煜以为哪怕他就在原地,时间长了感情会逐渐变淡,他曾经这样遗忘了许多人、事,哪怕他轰轰烈烈执着过的,可那种喜欢却密密麻麻,涂遍身心。
没有相片,他几乎快要忘记那个人长什么样了,以至于声音,他更是想不起来,他忽然生出一种感觉,如果方离以后某天站在他面前,他还能不能认出来,五年变化会不会很大?
林煜幻想过无数次他和方离如果在某个街口在某个地方遇见会是什么场景,他想他应该不会犹豫上去抓住房里的手,问问对方这些年过怎么样,还喜欢他吗?要不要重新在一起?
*
*
生活似乎在走上一种冰凉的正轨,半掺热闹。
这种错觉出现在那群蹭饭大军重新到来的时候。不过之前是三个,现在四个,琼斯也加入了大军。
陈志始终坚信伟大的老祖宗能把外国佬玩得团团转,抓了把坚果翘着腿:“琼斯,你这个名字不吉利哦,我们中文翻译过来是穷死。”
琼斯不以为然,他现在中文学得炉火纯青,在本地三年更是如鱼得水,他不屑道:“谐音算个什么翻译,哨片外国人。”
第一年来这。琼斯这个老外中文只会简单的交流,至于一些深意一窍不通,陈志总是嚷嚷着沾了老祖宗的光在琼斯面前各种炫技,时不时蹦出几句诗词、文言文、成语把琼斯耍得团团转,琼斯那会不分敌友,瞪大眼听陈志给他放屁。
后来呆了几个月,觉得不对劲哭着喊着让林煜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