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会对她有感觉,谈不上心动到不可自拔,只是很有feel,比谁都有feel。她似乎表现出喜欢他的样子,眼睛里有他,又很冷淡。
他每个礼拜这么穿梭,穿梭的时光想起她。她就在这些时光里,从未有过的特别。于是,他读到乌苏拉,读到马孔多下雨,读到魔幻的关系纠葛,会不经意想起她,更别说那首《Loving You》。她给这些本是平常的事物注入专属印记,让他忍不住在意。
回到家里,他们一家三口吃晚饭,因为长久不见而相处极其融洽。
邓仕朗很少无缘无故地叛逆,只是不喜欢被逼得紧,偶尔想要一点乐趣。他读幼稚园最常做的事情是写功课,看卡通片,洗澡时把沐浴露和洗发露倒进瓶子里搅,长到十九岁从动画片变成各mercial,偶尔陪江思看arthouse,去厨房把桌上的酒和冰块倒进雪克杯。
可是这些仅存在于香港,他十九岁以前回香港主要在家庭这个空间里活动,极有质素。到大陆的学校便是打篮球,读书,和朋友交际那么简单。
那个周末,他读完这么厚的一本书,然后把书放在香港。他的英文绝不可能差,卷子上的试题基本是他十来岁跟父母交流的小试牛刀,而他也看出姚伶的英文很好,能如此应该也是家庭语境使然,可他从来没在年级里听说过她的私事。
他加了她的wechat,分享过几首歌曲。现在他给她发一条信息,告诉她,他读完《百年孤独》,确实像她说的那样有意思,接着他退出手机,收拾书包出发回大陆。
姚伶一个小时后才回复一句。
【RosalieYL】:我以为你不会读下去。
邓仕朗看见信息刚好到关口,他笑了笑,又要切回另一张sim卡,接着打几个字。
【DCHayden】:想知道你为什么看得那么入迷,而且读进去不会太难。
姚伶握紧手机,耳根发热。她不知道他是对谁都这样讲,还是她特殊。她想他这样的人,气质浑然天成的,成绩好,学校口碑好,样样出名也出挑,估计对谁都可以施以这样的回复。她不再回复了,直到第二天在校门口见到他。
他们还是点头之交。
露营回来度过一个礼拜。礼拜五放学是姚伶值班搞卫生,她拎着抹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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