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好的,真不错。’
和他单独相处时,埃斯特身上总有种很淡的疲倦,是忙碌过载之后反而无法表现出来的、那种中年人的气质,很多时候她都沉默,淡淡的一句‘算了’,就已经涵盖她所有的情绪。或许这就是她们的七年之痒了,从共同孕育伊顿宝宝开始算起,到结婚的第一个月,两千五百五十五天,完整的七年。
图坦臣相信埃斯特是会爱他的。爱情并非纯粹的生理反应,它甚至与纯粹不沾边儿,它是附着了社会意识的寄托物,具有鲜明的文化归属和意识形态。如果埃斯特拥有爱的渴望,那么他是最合适的人选——可惜,埃斯特没有。
她根本没想过‘伊顿的父亲’在她的生活里将扮演怎样的角色,而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居然在她们结婚之后才堪堪暴露出来。没有伊顿在身边的所谓蜜月期是种常态的别扭,她们在一套宅邸中各自独居,因为日常作息不太一样,连吃饭都很少在一起,更别说睡觉了。埃斯特似乎没什么要和他谈论的话题,那天她们并肩站在宅邸前,先后亲吻伊顿的面颊,这小姑娘都玩儿疯了,红扑扑的像一颗苹果。埃斯特将她递进安东叔叔的怀里,图坦臣握着她的小手,三令五申地强调一定要认真刷牙,可以带零食去学校,但是不能在非规定时间内吃。安东叔叔抱着伊顿回到宅邸的那个瞬间,他与埃斯特所有的情感交流也就都停滞了,她们对视一眼,随后是冗长的沉默。
有的时候,图坦臣会觉得不大服气。这段关系里总是他在妥协,在退让,图坦臣不大喜欢这样的被动。永远都是埃斯特要这样做、埃斯特要那样做,而他只是在服从,在听指挥。可事实是——直到现在,图坦臣才发现,埃斯特有自己的生存逻辑,且这逻辑是自洽的,但他不一样。他习惯了听从埃斯特的话,遵循她设立的条条框框,一旦将这规矩去掉,图坦臣有预感,自己会寸步难行。这和其它乱七八糟的因素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埃斯特在高山半岛的地下社会长大,她知道如何在这儿生存。
或许这就是埃斯特说的,他没地方去。他已经陷在这个体系里了,在他的丈妇成为教母之前,他都没地方去。
“我们之间…这样子是对的吗?我们应该这样吗?”再次看向埃斯特时,图坦臣感到自己的情绪被抽离了,他的道德准则和判断力因而悬置,无数个卡通片中的形象闪过他的脑海。他忽然觉得埃斯特有点可爱,有点匪夷所思的、漠然置之的热情好客,仿佛一头朝蝇暮蚊、不胜其扰的雌狮,传授自己刚刚完成野化放归训练的配偶以生存经验。
“当然,当然,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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