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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拉觉得自己脑袋可能不太好用,用了半晌才想起来,这是自己的丈夫。
“晋宁?”
“不然呢?”身上穿着整洁灰西装的晋宁伸手拽起狗一样趴在地上的小虫,拿掉他嘴上啃了一半的花,皱眉训斥:“衣服也没换,快去换衣服。”
“啊……?”
奥维拉呆呆的被推走到换衣间,看着面前模特架子上色泽纯白,镶嵌着华贵紫宝石的礼服,大脑一片空白。
“完了……我失忆了?!”他捧着脸,对着镜子惊讶了一阵后,看到窗外忙着去招待宾客,又回眸发现他仍然没换衣服,正瞪着他的晋宁,咧出个笑脸:“我这就穿,这就穿……”
除了眼前的男人是自己的丈夫之外,其它的东西……他都记不太清楚。
迷迷糊糊的套上衣服,又看了一眼外面的雄性。
“好高的一个……雄主。”
不是雄虫。
他用了好一会儿才回忆起来,自己找的,这是个人类。
从哥哥那儿捡剩,捡来的人类。
为了下半辈子都能和哥哥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免有朝一日哥哥发现一个什么秘密,就离他远去了。
他必须提前想一个办法,让哥哥甩不开自己。
见面三分情,总也不会弃他而去的。
所以就近挑了一个,脾气好,性格好,长相也很好,最主要的是对虫好的……男人。
——那……我哥是谁?
奥维拉抓耳挠腮,眼看着雄主又把眼神追过来盯,立刻一路小跑回到婚礼会场。
看起来十分好吃的粉色蔷薇鲜花拱门下,奥维拉站在男人面前,看着他手里拿着戒指宣誓:“从今以后,不论生老病死,我都会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用我的余生守护着你。”
“好。”奥维拉傻傻点头,把手伸出来戴戒指时才想起自己也要宣誓一下,立刻补充:“我也是!”
台下宾客:?
好像……不太满意?
“呃我……在虫、虫……,人海中遇见你,从此心有所属……我,愿意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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