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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极端的环境中,人是很难团结一致的。闻奚深知这个道理。能活到现在的,绝无善茬。因此,即便同类极其罕见,还是保持警惕为好。
很明显,对方也同样明白,因此率先交代:“我叫南平,以前是丰城人,过来聚会的。刚才听见林中有动静,才发现你解决了个大家伙。兄弟,你这打法完全不要命啊,我真是佩服。”
闻奚从枝头跃下,取回自己的匕首,收敛杀意:“聚会?”
“对,”南平点点头,“别这么警惕,是真的聚会。两百米外有个人类聚居点,我每年都回来看一眼。我看你也一个人,不如一起去瞧瞧,吃顿饱饭也足够了。”
根据南平的说法,他从前在这个聚居点待过三年,后来那个地方被污染物盯上了,临时一起生活的人也都随之而散。
他和一些关系要好的约定每年回来看一眼,顺便给回不来的上个香。
“能见的人一年比一年少,乐子也没那么有意思了。”南平摇摇头,露出难以掩饰的伤怀。
他主动朝前走去,示意闻奚可以跟在他身后。
闻奚站在原地,听见陆见深问:“你想去看看吗?”
“他说有吃的,”闻奚压低声音,“看看能抢点什么。放心,尽量不要正面冲突。”
他一路跟南平保持着五十米的距离,直到丛林尽头,靠近山体的一座废墟。
老远就能听见吵闹的音乐声,火光,烟灰,甚至微弱的灯光,组成。南平在那摊垮塌的建筑前朝身后招招手,然后独自进去了。
从破烂的窗口可以看见室内的人影。大约二十人聚在昏暗的灯光下,觥筹交错,还有人跳舞,是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享乐。
食物堆积在长桌上,细小的蚊蝇徘徊不去。喝空的酒瓶子也随意往窗外扔,好像砸碎的声音更能让庆祝的人们感到兴奋。
闻奚推开门时,人们的目光纷纷聚焦于他。那些不加掩饰的打量和审视好像在盯一个不穿衣服的人。
有人拿掉烟,语气下流:“哟,是个这么漂亮的家伙,南平你从哪淘到的?”
“喏,就森林里头,”南平正和面前的女人调情,“婵姐,来个新人也很正常。”
济婵推了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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